近兩年陜西西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
陜西西安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:
從7月1日起,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調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,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不超過(guò)20XX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(yíng)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,即14124元/月。
此次繳存基數調整是根據《西安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》第十八條“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資。繳存基數每年核定一次”的規定進(jìn)行調整的。其中上限要求,20XX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最高限額原則上不超過(guò)20XX年西安市城鎮非私營(yíng)單位在崗職工月平均工資4708元的三倍,即14124元/月。這一最高限額由于去年我市平均工資的上漲,同比增加了1785元。
在調整上限的同時(shí),此次公積金繳存基數的`下限也有所調整。要求職工上年度實(shí)際月平均工資低于西安市政府規定的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的,以本地區最低工資標準作為該職工2015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。其中新城區、碑林區、蓮湖區、未央區、雁塔區、灞橋區、閻良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1280元/月;長(cháng)安區、臨潼區、高陵區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1170元/月;周至縣、戶(hù)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1060元/月;藍田縣執行最低工資標準為970元/月。
6月30日下午,西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相關(guān)負責人介紹說(shuō),此次調整僅對繳存基數進(jìn)行變更,最高繳存倍數、比例不變,仍保持單位和職工繳存比例分別不低于5%,原則上不高于12%的比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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