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泉州推行養老機構責任保險
泉州推行養老機構責任保險
近日,福建省泉州市民政局、財政局、老齡辦、人保財險泉州分公司聯(lián)合出臺《關(guān)于推行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實(shí)施意見(jiàn)》,在全市范圍內推行養老機構責任保險。據介紹,養老機構責任保險的'推行,將有效化解養老機構意外責任的風(fēng)險,為養老機構健康可持續發(fā)展提供風(fēng)險保障。
此次養老機構首次投保,也就是從2014年11月至2015年10月,由泉州市民政局統一與人保財險泉州分公司簽訂協(xié)議,全額負責。其后由各養老機構逐年與所在地保險公司簽訂。從今年11月起,養老機構入住對象為政府救助供養對象(含低保、五保、三無(wú)、優(yōu)撫、五老等)的保費由當地財政安排,其他老人的保費由養老機構承擔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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