鄭州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標準調整2017年
從鄭州市人社局了解到,7月1日起,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今年再次提高,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。
據了解,鄭州市政府印發(fā)《鄭州市人民政府關(guān)于調整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和喪葬補助標準的通知》,從2017年7月1日起,鄭州市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在每人每月140元的基礎上增加20元。
同時(shí),此次還調整提高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喪葬補助標準,對參加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的參保人,參保繳費滿(mǎn)15年及以上且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,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在原1000元的.基礎上調整到1200元;對未繳費或繳費不滿(mǎn)15年且在享受待遇期間死亡的,一次性支付喪葬補助費500元。
自2008年8月鄭州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(shí)施以來(lái),鄭州市相繼8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,從最初每人每月38元逐步提高到160元。
市委市政府高度關(guān)注民生大事,財政給予了極大關(guān)注和傾斜。自2008年8月我市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實(shí)施以來(lái),根據我市經(jīng)濟發(fā)展和居民消費水平情況,相繼8次提高基礎養老金標準,從最初每人每月38元逐步提高到160元。此次居保待遇的增加,將進(jìn)一步提高城鄉居民的養老待遇水平和參保居民生活質(zhì)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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