東莞201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標準
東莞公積金月繳存上限調高至7934元
明年?yáng)|莞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向上調整了,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(fā)出通知,201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上限由原來(lái)的17863元調整為19833元,月繳存額(個(gè)人+單位)上限由原來(lái)的7145元調整為7934元。這意味著(zhù),明年每月公積金存款將可比原來(lái)的最多增加789元。
通知顯示,此次調整是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2014年度東莞市“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47600元”的'標準、同時(shí)結合東莞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作出的,調整時(shí)間為2016年1月1日~12月31日。
2016年度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仍暫定為1510元,如果在執行期間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有調整,那就再相應調整公積金月繳存額下限。
據了解,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個(gè)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,職工個(gè)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未達全市當前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,其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當前最低工資標準。
不過(guò),記者也了解到,由于能夠每月繳存額達7934元上限的人數較少,因此此次調整對市民的實(shí)際影響有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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