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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
近日,按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廳、省財政廳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退休養老金調整文件精神,程春是企業(yè)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工作全面啟動(dòng)。以下是為大家分享的吉林省養老金上調方案細則,供大家參考借鑒,歡迎瀏覽!
調整范圍與時(shí)間:自 2025 年 1 月 1 日起,為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已辦理退休手續的企業(yè)和機關(guān)事業(yè)單位退休人員(含退職人員)調整基本養老金,調整后的待遇將于 7 月底前補發(fā)到位。
調整方式與標準:采用 “定額調整 + 掛鉤調整 + 傾斜調整” 三結合模式。
高齡補貼:70 - 74 歲、75 - 79 歲、80 歲以上分別額外增發(fā) 20 元、30 元、40 元。
艱苦邊遠地區補貼:對符合條件的退休人員每月再增 5 元。
特殊群體保障:企業(yè)退休軍轉干部若調整后低于當地平均水平,將補足差額。
繳費年限掛鉤:分段累加計算,繳費年限 25 年以下部分每滿(mǎn) 1 年增 1 元,26 - 30 年部分增 1.2 元 / 年,31 - 35 年部分增 1.4 元 / 年,36 年以上部分增 1.6 元 / 年。
養老金水平掛鉤:按 2024 年底本人基本養老金的 0.8% 增加(不含職業(yè)年金)。
定額調整:每人每月增加 27 元,與 2024 年標準持平,體現普惠性。
掛鉤調整:
傾斜調整:
此外,2025 年吉林省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也計劃進(jìn)一步上調,預計最低標準將從每人每月 123 元增至 140 元左右。同時(shí),政府鼓勵城鄉居民提高繳費檔次和延長(cháng)繳費年限,2025 年最低繳費標準可能上調,還會(huì )增設高檔次繳費補貼。對高齡農村居民(如 80 歲以上)及貧困地區參保人,會(huì )額外發(fā)放補貼,部分地區可能試行 “基礎養老金 + 高齡津貼” 雙重保障模式,以進(jìn)一步縮小城鄉養老差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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