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山西省2014企業(yè)基本養老金上調
從山西省人力資源和社會(huì )保障廳獲悉,2014年企業(yè)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調整方案已經(jīng)確定,每人每月增加100元,再按本人繳費年限等條件增加。該調整方案自1月1日起算。這是2005年以來(lái)山西省連續第10年提高企業(yè)退休人員養老金。
按照規定,本次調整范圍是2013年12月31日前已按規定辦理退休(職)手續的人員。調整標準為每人每月增加100元,再按本人繳費年限每滿(mǎn)1年增加4元,繳費年限不滿(mǎn)10年的按10年計算。在此基礎上,下列人員再按下列標準增加基本養老金:新中國成立前參加革命工作但不符合離休條件或原勞動(dòng)人事部勞人險〔1983〕3號文件規定條件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50元;新中國成立后至1953年12月31日前參加工作的人員每人每月增加30元。
與此同時(shí),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滿(mǎn)70周歲的,在上述基礎上每人每月再增加40元。軍隊轉業(yè)干部退休人員按上述標準調整基本養老金后,月養老金(含冬季取暖補助)低于2389元的補齊到2389元。
據省人社廳數字顯示,截至2013年底,山西省企業(yè)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月人均達到2080元,在中部六省中處于領(lǐng)先地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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